银监会松绑民间借贷个人可设小额贷款公司 - 中国金融网
 首页 - 新闻 - 财经 - 银行 - 证券 - 保险 - 科技 - 银行家 - 博客 - 汽车 - 体育 - 军事 - 娱乐 - 女人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金融网 >> 理财 >> 聚焦金融 >> 正文
银监会松绑民间借贷个人可设小额贷款公司
2008年5月9日 7点28分   来源:北京晨报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打印字体: 收藏

  

【本文摘要】 中国银监会昨天发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为民间借贷行为松绑。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中国银监会昨天发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为民间借贷行为松绑。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不过,小额贷款公司的门槛并不低,如果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则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如果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则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注册资本必须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与银行不同,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其资金来源主要是股东缴纳的资本金和捐赠资金,也可以向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入资金。

  在资金运用方面,小额贷款公司旨在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银监会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在服务“三农”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意味着高利贷和放任自流。银监会强调,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个人和机构如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会派出机构和央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责任编辑:姜涛)
作者:李若愚  
>>发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进入论坛进入博客
·敬告
·经营许可证编号: 京ICP证030019号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
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中国金融网评论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金融网评论发表的作品,中国金融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中国金融网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产品与服务 - 投稿启示 - 客户服务 - 合作伙伴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 zgjr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金融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亚洲财讯(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金融网络传媒中心 中国网通集团提供宽带支持
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肖金泉律师 黄启力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京ICP证030019号
MailTo:service@zgjrw.com 
 
联系电话: 86-10-68391639
传  真: 86-10-6839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