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从银行掌握选择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主动权上看,“相比传统代销产品,对于相互合作推出的产品,银行应该更能获取有利谈判条件。”郭田勇向记者表示。 卖着自己LOGO的产品,但并非自己设计研发。“贴牌”现象在银行理财产品中日益普遍。大部分理财产品发行人是银行,管理人、设计人却不是银行,这种角色使得银行在遭遇产品零收益、负收益时倍显尴尬,屡遭投资者批判。那么,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如何?银行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长远来看,大金融时代必然以银行为核心,银行将是各种资源的核心整合者。但是目前,银行似乎仅仅扮演了一个平台搭建者的角色。”专家们观点一致。 代销平台 日前有媒体报道光大银行与国投瑞银去年7月合作的一款信托产品“同赢八号”因亏损而面临清盘。对此,光大银行财富管理中心主任张旭阳予以否认,“因市场波动产品遭遇一定亏损是正常的,好比如果某只基金亏损了,基金公司会清盘吗?现在市场上不少公募基金亏损程度远高于这个产品。” 理财周报记者在光大银行网站查阅发现,该产品最新净值0.9489(3月5日)。同样跌破面值的还有“同享二号”,最新净值0.9139;“同赢五号3”最新净值0.9486。 事实上,净值出现亏损的类基金产品不止光大银行一家。中信银行(601998行情,股吧)“中信理财之基金计划4号”最新净值0.9802,“中信理财之双盈计划7号”最新净值0.9784,“中信理财之蓝筹计划”最新净值0.8649;招商银行(600036行情,股吧)“增强基金优选之金选双赢理财计划”最新净0.9902,“中投策略”最新净值为0.9932。 这些产品均由银行选定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为投资顾问、信托公司为受托人,面向投资者发售。张旭阳表示,“银行可以主动选择投资顾问进行合作,它与代销基金不同的是,银行不仅是产品发行人,也是保管人、监管人。” 但是,如果剥去银行的发行人和资金受托人身份,从产品投资内容来看,这类资产管理类产品与公募基金相似,甚至比公募基金操作更为灵活,可以不设投资比例限制,在市场环境向好时满仓操作,市场向坏时转投较为安全的市场,如债券。 那么,相似的产品,为何要贴上“银行”的牌子?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郭田勇教授接受理财周报采访时表示:“表面上银行卖理财产品,给人稳健、保险的感觉,这其实是银行与基金公司的一种合作方式,主要由银行提供渠道支持。” 张旭阳则表示,“基金公司虽然允许设立专户理财,但毕竟门槛有限制。而银行与基金公司合作的理财产品,更多面向中小投资者,银行起到桥梁作用。” 确实,银行理财产品迅速扩张的背后,是银行网点优势的支撑。其中,如工商银行(601398行情,股吧)、建设银行(601939行情,股吧)等大银行优势尤为明显,这一点从银行财报“中间业务收入”即净手续费收入可见,其中工行此项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12.7%。 资产管理人 当然,银行并不仅仅满足于销售平台角色。 张旭阳就对理财周报记者表示:“由于银行还无法直接参与二级市场交易,所以通过合作方曲线进入。我相信银行扮演的角色会越来越深入,比如银基合作产品,银行会与投资顾问共同组成投资委员会,每个季度对股票池进行调整时,银行在大的配置方面也会参与。” 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尽管银行努力从发行人向资产管理人角色转变,但目前银行能参与的程度也仅限于此。 在理财产品中,人民币产品如债券、票据等银行本身熟悉的产品,由银行进行全盘管理,再如部分银行所推的QDII产品,也是由银行充当管理人。 对挂钩类理财产品,看似银行将资金投向海外股票或者黄金期货、石油、水资源、矿、二氧化碳等普通投资者平日接触不到的交易品种,但背后银行也只是扮演销售角色,部分银行甚至沦为国际投行代销商。 据悉,挂钩类理财产品往往嵌入某一种期权,中资银行在这方面没有定价权,只能从国际投行处购买。其中,中资银行又缺乏对期权的把关能力,购买来的期权产品未必如宣传的那么诱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结构金融研究室主任殷剑峰表示:“我们从一些零收益、负收益产品中可以看到,银行存在着一些道德风险,不仅是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夸大其词的做法,从产品本身看,如果银行当初留点心,会发现这个产品从过去表现看并不具有投资价值。” 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研究员李要深则表示:“这类产品背后设计结构相当复杂,一般投资者很难理解。但第三方产品设计者并不清楚终端消费群体,产品必须经过商业银行修改与完善,否则银行只是做纯粹代销是不合适的。” 据透露,在此类结构性理财产品中,整个资金运用模式通常是,银行将募集资金算上年利率,扣除完利息后本金交由国际投行进行交易。 |